香港公司股東和債權人自愿清盤
更新時間:2016-4-27 17:55:37 來源: 瀏覽次數:1005
香港公司清盤一般可分為股東自愿清盤、債權人自愿清盤和法庭強制清盤。
股東自愿清盤是指公司股東可在香港注冊公司有償債能力的情況下申請自愿清盤。如公司以這種型式解散,公司董事須發出有償債能力證明書并須得到大部份董事簽署(如有多于兩名董事)。此外,董事必須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并通過自動清盤的決議,委任清盤人和給予清盤人以現金或實物分配資產的權力。
?
債權人自愿清盤相比股東自愿清盤昂貴及復雜,通常適用于無償債能力的公司。
首先,被清盤公司需準備一份資產負債表(需列出債權人名單,并估計其權益) 。
其次,董事需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通過清盤決議及委任清盤人。
?
在同一天,香港注冊公司董事需與債權人召開另一次會議審議有關執行資產負債表及委任清盤人的事宜。如債權人與股東任命的清盤人不同,債權人則需作出清盤人的選擇。
?
東莞登尼特公司利用香港登尼特集團資源,為東莞企業提供公司注冊服務、企業管理服務,東莞本地公司注冊、東莞外資公司注冊、北京公司注冊、上海公司注冊、廣州公司注冊、深圳公司注冊、其他城市公司注冊、自貿區公司注冊、香港公司注冊、離岸公司注冊、海外公司注冊,以及相關的政府行政審批辦理,如需進一步查詢,歡迎隨時撥打東莞登尼特咨詢電話18029190123,或隨時訪問東莞登尼特網址集團網站:www.tannet-group.com或東莞網站:www.baofy.cn。登尼特東莞公司:觀瀾湖度假區內,塘廈鎮莆心湖商業街233號。